浏览次数:3553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11 |
省律协财税法律专委会全体委员:
为推动合肥市辖区内破产案件审理与税务行政司法协作,定于近期举办“首届破产法市场化实施庐州论坛暨税务司法协作研讨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5日9:00-17:30,地点:合肥市政务区泓瑞金陵大酒店三楼泓瑞厅。
二、举办单位
主办: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承办:安徽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协办: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12月15日9:00-9:30 开幕式
(二)12月15日9:30-12:00 破产法市场化实施论坛
交流嘉宾:
徐阳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秘书长
陆晓燕 无锡中院金融审判庭庭长
杨 静 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
姚建中 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清算与破产)庭庭长
(三)12月15日13:30-17:30 税务司法协作论坛
交流嘉宾:
朱林海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徐战成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职律师
宋雪飞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法规处处长
储全胜 宣城中院民五庭庭长
项 红 合肥中院民三庭副庭长
许华满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评议嘉宾:
张如果 省高院民二庭
缪文彬 国家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胡继泽 宣城中院民三庭庭长
孙元明 合肥市包河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黄中梓 省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
吴晓红 省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限额100名,报满即止。
五、参加人员
省律协财税法律法律专委会、破产与重组法律专委会全体委员及全省自愿参加的律师。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委员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按时参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在2018年12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业委员会主任请假。
(二)此次培训记入学时,请参会律师携带《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登录册》参会。
联系人:吴晓红,电话:1390551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