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057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27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也为理顺公司法与民法典的互动关系,处理好民法典与相关法律的衔接,10月23日,由安徽省律师协会主办,宿州仲裁委员会、宿州市律师协会、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公司法与民法典的互动关系”研讨会在宿州成功举办。
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宿州仲裁委秘书长张久嵬,省律协副会长、宿州市律协会长陈晨,省律协公司法委员会主任吴正林出席会议并致辞。省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全体委员、宿州仲裁委仲裁员、全市律师等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研讨会为征集论文获奖的作者进行了颁奖。省律协公司法委员会、宿州市律协、宿州仲裁委员会代表分别就公司决议不成立的若干问题思考、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关系、资本认缴制下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民法典时代公司担保的效力、控制股东阻碍清算其他股东权利救济的法律思考、夫妻型有限公司的人格否认作了主题发言,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级审判员孙强、全国民商事审判专家武钦殿对上述嘉宾的分享内容一一进行了点评。
本次研讨会邀请到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钱玉林教授就《民法典与公司法的适用关系》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主题授课。钱教授从公司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公司法优先适用与民法典的补充适用、民法典对公司法漏洞的填补、公司纠纷案件裁判中的两个争点问题等四个角度,对公司法的现状、公司纠纷案件的特点,特别针对公司法与民法典的互动关系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本次研讨会在宿州成功圆满举办,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嘉宾的主题发言和钱玉林教授的授课切实加深了大家对公司法与民法典互动关系的理解、认识与运用,理顺了公司法与民法典的关系,对法官与仲裁员、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学好、用好民法典、公司法,提高法律选择适用能力、提高业务水平能力,树立司法仲裁公信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民法典在宿落地实施、推动我市经济与法治建设作出重大贡献!